加拿大资本利得税率调整:新规解读与影响
为了建立更公平的税收体系,加拿大政府于2024年6月25日引入了资本利得纳税率的重大变化。这一修订在2024年预算中宣布,影响了资本利得的征税方式,并改变了资本亏损的处理方式。
裸信托(Bare Trust):在新信托申报规则下你需要了解的内容
加拿大政府为了履行其关于透明化受益所有权人信息的国际承诺,引入了针对信托的新申报要求。这些新的申报要求适用于Bare Trust 裸信托、目前享有豁免的加拿大居民信托,以及非居民信托。
安省增强版的HST退税:多单元出租物业开发商的福音
在2023年9月,加拿大总理就新建筑物的消费税(GST)退税做出了一项重要声明。如果你正在建造四个或更多单位的出租物业,你可以全额退回所支付的GST,而此前只能获得部分退税。这一变更将大幅降低建筑商的成本。这篇文章将解释新的HST退税政策的细节,以及它如何帮助你在多单元出租物业开发上节省资金并增加盈利。这项新的GST退税规定是联邦政府刺激新建出租住房供应的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旨在消除建筑商在这些项目上所需承担的5% GST成本,例如公寓楼、学生宿舍和老年住宅。
主要居所(Principal Residence )系列(四)——案例分享
具体案例演示如何灵活运用45(2)和45(3)election,以达到最大限度节省税款。
主要居所(Principal Residence )系列(三)——出租房转自住
《主要居所(Principal Residence )系列(二)——自住房转出租》
主要居所(Principal Residence )系列(二)——自住房转出租
通常大家都知道房产出售时需要依据房产的用途计算资本增值,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如果物业是自住房,可以利用主要居所增值豁免,免除部分或全部资本增值税。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税法第45(1)条的规定,在物业用途发生变更时(change in use),将视同物业以公允市场价值出售。用途变更是指将用于个人使用的物业转变成用于商业目的赚取收入,反之亦然。简而言之,这意味着如果您之前拥有一套自住房或度假屋,您之前完全用于个人享受(例如居住或度假),然后决定将该物业用于赚取收入,无论是长租还是经营民宿,都将被视为出售了该物业,出售价格为在用途变更时的公允市场价值。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于您将出租的物业变成用于个人使用的情况。同时税法也提供了两个姐妹条款 45(2)和45(3),纳税人可以依据这两个条款做出相应的税权选择,在使用得当的情况下,这两个税权选择可以有效避免资本增值税。
主要居所(Principal Residence )系列(一)——符合主要居所的条件
加拿大居民的主要居所Principal Residence (PR), 也就是俗称的自住房,在出售时可以利用Principal Residence Exemption(PRE)主要居所豁免,免除部分或全部的资本增值税。
Underused Housing Tax (UHT) 联邦未充分利用住宅税
加拿大的Underused Housing Tax(UHT)未充分利用住房税主要针对非加拿大人持有的住宅物业但空置或未充分利用而征收的一项税收。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将对不满足豁免条件的空置或未充分利用的物业每年征收住房价值1%的UHT。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适用于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业主。对于多伦多市和温哥华市的业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UHT是联邦政府推出的,需要向联邦税务局CRA申报。多伦多及温哥华市政府的房屋空置税是当地市政府推出的,在市政府申报,二者不可混淆。
地产经纪必读-地产经纪人及PREC公司商业费用申报完全攻略
多年的税务实践中,地产经纪客户特别是新入行的地产经纪客户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我可以在税务申报时抵减哪些费用?地产经纪无论是以个人名义作为自雇人士经营还是注册成立PREC (Personal Real Estate Corporation)运营,都是经营一个生意。既然是经营生意,按照税法规定就可以抵减为赚取商业收入而产生的合理费用。也就是说任何和生意直接相关的费用都可以抵减,决定因素是产生的费用和赚取的收入是否有直接的联系以及保留相应的文件、收据等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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