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5日,加拿大联邦政府正式公布2026年联邦预算案(Budget 2026: Masters of our Destiny)。本次预算提出多项个人税务改革,其中几项与加拿大个人纳税人及跨境资产持有人密切相关。
值得关注的变化包括:个人所得税分期预缴门槛提高、自雇人士可选择年度一次性预缴税款、个人报税及缴税截止日统一调整,以及海外资产申报表T1135的申报门槛提高。
对于拥有自雇收入、租金收入、投资收益,或持有海外银行存款、股票及房产的加拿大税务居民来说,这些提案都值得提前了解。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下内容基于2026年联邦预算公布的税务提案。除非相关立法正式通过并生效,否则仍不能视为已经实施的税法规定。
一、个人所得税:三项重要变化
- 所得税分期预缴门槛提高:部分纳税人有望减少季度预缴
目前,个人如果有自雇收入、租金收入、投资收益、股息或其他没有足额预扣税的收入,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可能需要向加拿大税务局(CRA)按季度预缴所得税(Tax Instalments)。
按照现行规定,魁北克省以外居民的预缴税门槛为3,000加元,魁北克省居民的联邦预缴税门槛为1,800加元。
2026年联邦预算提出,从2028税务年度起,将门槛调整为:
- 魁北克省以外的个人及公司:由3,000加元提高至7,500加元;
- 魁北克省居民:联邦预缴税门槛由1,800加元提高至4,500加元。
新门槛未来还将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并以500加元为单位取整。
需要注意,是否需要预缴税款,并不只是看某一年度的欠税金额。按照相关规则,当年的净应缴税额超过适用门槛,并且前两个税务年度中至少有一个年度也超过该门槛,才可能产生分期预缴义务。
这项调整有什么实际影响?
例如,一名安省自雇人士每年报税后需要补缴约5,000加元所得税。
按照目前的规定,如果符合连续年度的相关条件,通常需要按季度预缴税款。而在新门槛实施后,如果其净应缴税额仍维持在5,000加元左右,就可能不再需要进行季度预缴。
这并不代表纳税金额减少,而是改变了税款的缴纳时间。最终应缴税款仍须在规定期限内付清。
对于收入较为稳定、每年补税金额处于新旧门槛之间的自雇人士及投资者来说,这项调整有望减少日常预缴安排及相关管理负担。
- 自雇人士可选择年底一次性预缴税款
目前,大部分需要分期预缴所得税的个人,每年需要在以下四个日期缴纳预缴税款:
- 3月15日
- 6月15日
- 9月15日
- 12月15日
农业和渔业从业者在符合条件时,已经可以采用一年一次的预缴方式。
2026年预算提出,从2028税务年度开始,将类似安排扩大至主要收入来源为商业收入的个人,包括符合条件的专业服务及佣金收入人士。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选择:
在当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预缴全年联邦及省级合计净应缴税款的三分之二,剩余税款则在次年适用的余额缴款截止日前付清。
例如,一名符合条件的自雇人士预计全年净应缴所得税为30,000加元,可以选择在12月31日前预缴20,000加元,剩余10,000加元在次年规定期限内结清。
这项改革将减少全年多次预缴的手续,对于收入具有季节性、现金流集中在特定月份的自雇人士及专业服务人士尤其值得关注。
不过,并不是只要拥有自雇收入就自动符合资格。预算提出的条件是商业收入属于个人的主要收入来源,具体仍须结合实际收入构成判断。
- 个人报税与缴税截止日拟统一调整为5月15日
这是本次预算中影响范围较广的一项调整。
按照现行规定:
- 一般个人纳税人:通常须在次年4月30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申报及缴纳余额税款;
- 自雇人士及符合条件的配偶或同居伴侣:通常可以延至次年6月15日提交报税,但应缴税款仍须在4月30日前付清。
2026年预算提出,从2027税务年度开始,将所有个人的所得税申报和余额缴款截止日统一调整为次年5月15日。
如果提案正式实施,2027税务年度的个人报税及缴税截止日将为2028年5月15日。
这项调整对不同纳税人的影响并不完全相同:
对于普通受雇人士,报税及缴税时间将比目前延长15天。
对于自雇人士,虽然缴税期限由4月30日延后至5月15日,但报税期限将由原来的6月15日提前至5月15日。因此,自雇人士需要更早整理全年收入、经营费用及相关账目。
对于拥有合伙企业或信托收入的纳税人来说,统一截止日也有助于协调相关税务资料的准备及申报安排。
特别提醒: 报税及缴税截止日调整拟从2027税务年度开始,而预缴税门槛及年度一次性预缴安排拟从2028税务年度开始,两者的生效时间不同。
二、海外资产申报T1135:门槛拟由10万提高至20万加元
除了个人报税期限,本次预算还提出了一项对海外资产持有人非常重要的变化。
根据现行规定,加拿大税务居民如果在一个税务年度内任何时候持有特定海外资产(Specified Foreign Property),其总税务成本超过100,000加元,一般需要向CRA提交T1135海外资产申报表。
2026年预算拟将这一申报门槛提高至200,000加元。
同时,T1135简化申报方式(Part A)的适用上限,也拟由250,000加元提高至500,000加元。
这两项调整拟适用于2026年之后结束的税务年度。对于按日历年度报税的个人而言,预计从2027税务年度开始适用。
举例说明:
假设一名安省居民持有的特定海外资产总税务成本为150,000加元。
按照2026税务年度现行规定,该居民一般需要提交T1135。
如果2027年的新门槛正式实施,且相关资产总成本仍为150,000加元,则通常不再需要提交T1135。
这项调整有望减少部分拥有中等规模海外投资的纳税人的申报负担。
不过,门槛提高并不代表海外资产及收入可以不再申报。以下几个问题仍然需要特别注意。
- T1135看的是资产税务成本,而不是当前市场价值
T1135使用的是资产的税务成本(Cost Amount),通常需要结合调整后成本基础(Adjusted Cost Base,ACB)等相关税务规则确定,而不是简单按照资产当前市场价值判断。
例如,某位纳税人持有一处海外出租房产,最初购入时折合80,000加元,目前市场价值已经上涨至300,000加元。
假设该房产的相关税务成本仍为80,000加元,并且没有其他需要计入的海外资产,仅凭市场价值上涨,并不会因此触发T1135申报义务。
但是,房产出租产生的租金收入,以及未来出售房产可能产生的资本收益,仍需要根据加拿大税法进行申报。
另外,如果资产是通过继承、赠与取得,或者在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之前已经持有,税务成本的计算可能与原始购买价格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 申报门槛是所有相关海外资产的合计成本
T1135不是按照每一项资产分别判断,而是需要将纳税人持有的所有特定海外资产合并计算。
例如,一名纳税人在2026年持有以下海外资产:
| 海外资产 | 税务成本 |
| 海外银行存款 | $30,000 |
| 海外股票 | $40,000 |
| 海外出租房产 | $50,000 |
| 合计 | $120,000 |
虽然每一项资产都没有超过100,000加元,但合计已经达到120,000加元。
因此,按照2026税务年度现行规定,一般需要提交T1135。
如果2027年新门槛正式实施,且相关资产总成本仍为120,000加元,则通常不再需要申报。
此外,判断是否达到申报门槛时,需要考虑整个税务年度内的资产持有情况,而不只是12月31日的年末余额。即使年底前已经出售部分资产,也不能仅凭年末余额判断是否存在申报义务。
- 哪些海外资产需要申报?
常见的特定海外资产包括:
- 存放在加拿大境外银行的存款;
- 美国或其他非加拿大居民公司发行的股票;
- 海外投资型基金及部分其他境外金融投资;
- 海外出租房产或其他投资性房地产;
- 非居民欠纳税人的债务及部分境外债券。
有一点容易被忽略:即使美国股票是在加拿大券商的普通非注册投资账户中购买和持有,也通常属于需要计入T1135的海外资产。
因为判断股票是否属于特定海外资产,需要考虑发行公司的税务居民身份,而不只是券商或投资账户位于哪里。
相反,以下资产一般不需要计入T1135:
- 主要用于个人生活的海外自住房及其他个人自用财产;
- 持有在RRSP、TFSA等符合规定的注册计划内的海外投资;
- 专门用于主动经营业务的资产;
- 加拿大居民公司发行的股票;
- 符合规定的加拿大注册互惠基金投资。
需要提醒的是,海外房产的实际用途非常重要。如果一套房产同时用于个人居住和出租,是否属于需要申报的特定海外资产,应结合具体使用情况及相关税务规定判断。
- 新移民的海外资产成本如何确定?
对于刚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新移民,海外资产的税务成本计算有一项重要规则。
一般而言,个人在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时,原先持有的部分资本资产,通常会以当时的公允市场价值(Fair Market Value,FMV)作为加拿大税务上的视同取得成本。
例如,某位新移民在2026年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当时持有一处海外投资房产,市场价值折合300,000加元。
虽然该房产可能是在多年以前以较低价格购入,但计算其日后加拿大税务上的资本收益时,通常需要以成为税务居民时的市场价值作为起点,而不是简单沿用当年的购买价格。
根据现行T1135规则,个人首次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税务年度通常无需提交T1135。从第二个税务年度起,则需要按照当年适用的申报门槛重新判断。
因此,对于2026年首次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人士,如果2027年的新门槛正式实施,其2027年T1135申报义务一般应根据200,000加元的新标准判断。
建议新移民在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时,尽量保存海外房产估值、银行存款余额、股票持仓及其他相关资产资料。这些资料不仅可能影响日后的T1135申报,也可能影响未来出售资产时的资本收益计算。
- 不需要申报T1135,不代表海外收入免税
这一点尤其需要强调。
T1135是一份海外资产信息申报表,并不是计算海外所得税的表格。
对于加拿大税务居民,即使海外资产没有达到T1135申报门槛,其海外收入通常仍须按照加拿大的全球收入征税原则,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体现。
常见收入包括:
- 海外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
- 海外股票产生的股息;
- 海外出租物业产生的租金收入;
- 出售海外投资所产生的应税资本收益。
如果相关收入已经在海外缴纳所得税,还可能涉及外国税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以减轻符合条件的双重征税。
因此,在处理海外资产时,需要分别考虑资产信息申报、海外收入申报及外国税收抵免,不能只看T1135是否需要提交。
三、2026年预算其他值得关注的税务措施
除了上述个人报税及海外资产申报变化,本次预算还提出了一些与家庭、投资者及纳税人权益有关的改革。
- 照顾者税收抵免拟改为可退还抵免
加拿大照顾者税收抵免(Canada Caregiver Credit)目前属于不可退还税收抵免(Non-refundable Tax Credit)。
预算建议从2027税务年度起,将其改为可退还税收抵免(Refundable Tax Credit)。
这意味着,符合资格的纳税人即使没有足够的应缴所得税用于抵扣,也可能获得相应的税务退款。
该措施有望让符合条件的照顾者获得更充分的税务支持。
- Canada Growth Incentive:拟为合资格企业股份提供最高1,500万加元资本收益豁免
预算提出新的Canada Growth Incentive(CGI)资本收益豁免,符合条件的加拿大居民个人在出售合资格企业股份时,最高可就每位个人、每家企业分别享有1,500万加元的资本收益豁免额度。
不过,该政策有严格的资格限制。
主要包括:
- 股份须由符合条件的加拿大私人控制公司(CCPC)新发行;
- 股份须在2026年11月5日之后发行,并满足相关规定;
- 取得股份时,个人须年满18岁;
- 股份须以现金或符合规定的雇佣服务作为对价;
- 股份须连续持有至少36个月;
- 企业须符合在加拿大主要开展合资格主动经营业务等要求。
此外,预算明确排除部分行业,包括会计、法律、医疗、工程、建筑及咨询服务,以及农业、渔业、林业、矿业、金融、保险、公用事业、房地产、餐饮住宿、艺术娱乐及特许经营等行业。
该政策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新发行股份,并不适用于现有股东已经持有的股份。具体资格还需要结合公司资产构成、业务性质、股份发行及持有情况判断。
- CRA税务评估异议期限拟延长
目前,纳税人一般需要在CRA发出评估通知(Notice of Assessment)后90天内提交税务异议(Notice of Objection)。
对于个人及累进税率遗产(Graduated Rate Estates),现行规则另有相关期限安排。
预算建议延长异议期限:
- 大部分纳税人:调整为评估通知发出后一年内;
- 个人及累进税率遗产:调整为评估通知发出后一年,与该年度报税截止日后两年,两者中较晚的日期。
如果新规则实施,纳税人将不再需要申请延长异议期限,因为原有的延期申请机制也将取消。
该措施拟适用于相关立法获得御准后三个月或之后发出的评估通知。
- 部分税务行政罚款拟按通胀调整
预算还提出调整部分固定金额的税务行政罚款,以反映通货膨胀,并计划每五年进行一次调整。
对于重复违规行为,部分罚款可能提高至原来的两倍,个人及小型企业则适用相应的基础金额安排。
这也提醒纳税人,除了关注报税及缴税期限,及时处理CRA通知、保留完整记录以及按规定提交相关信息申报,同样重要。
四、纳税人现在可以提前做哪些准备?
虽然本次预算中的部分措施拟于2027年或2028年才开始实施,但对于个人纳税人来说,提前做好准备仍然十分重要。
如果您有自雇收入或经营业务:
建议定期整理收入、支出及相关经营记录,合理预估全年所得税,并根据自身现金流安排税款缴纳。
如果您持有海外银行账户、股票或房产:
建议保存资产取得成本、交易记录、银行结单及适用的外币兑换资料。特别是海外房产,需要保留购买文件、相关费用及资产估值资料。
如果您是新移民或持有跨境资产:
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时间,可能直接影响海外资产的税务成本及日后的资本收益计算。建议在税务居民身份发生变化时,及时整理并保存相关资产估值及持有证明。
如果您收到CRA评估通知或税务审核信件:
应及时查看通知内容及相关期限,必要时尽早寻求专业协助,避免错过异议或补充资料的时间要求。
结语
2026年联邦预算提出的这些税务改革,涉及个人报税、税款预缴、海外资产申报以及税务异议等多个方面。
其中,T1135门槛提高及个人报税截止日统一调整,尤其值得拥有海外资产及自雇收入的纳税人关注。
需要再次提醒的是,预算提案并不等于正式生效的税法。即将办理的2026税务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仍应按照现行税法及CRA规定执行。
税务政策不断变化,但完整的财务记录、准确的资产成本资料及提前规划,始终是做好税务管理的重要基础。
如涉及自雇收入、公司投资、海外房产或跨境资产,建议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进行专业税务分析。
AYL CPA Professional Corporation
本文根据加拿大财政部2026年11月5日公布的联邦预算案及相关税务立法提案整理,仅供一般税务资讯参考,不构成针对特定个人或企业的税务意见。相关预算措施仍须以正式通过并生效的法律及加拿大税务局(CRA)后续指引为准。